日期:2026-02-06 来源:
江苏徐州云龙湖地处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通道核心节点,是全球九大候鸟迁徙路径中“中亚—东亚”支线的重要停歇地与越冬栖息地,每年接纳数十万只候鸟补给休整。在全国17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鸟类保护专项行动背景下,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将继续以法治化、科学化、系统化的保护实践,为候鸟迁徙通道和生物多样性保驾护航。

生态筑基:搭建鸟类生命廊道
据云龙湖景区“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显示,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目前记录野生鸟类16目 42 科 76 属 114 种,其中属于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 13 种,江苏省重点保护鸟类41种,国家“三有”名录的鸟类81种,中日侯鸟保护协定10种,中澳侯鸟保护协定5种。近年来,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通过加强水域生态保护,开展常态化环湖截污、水质净化治理,设置鸟类保护区,修复3处近6000平方米的鸟类栖息地和生态岛,限制游船游览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拟设立生态监测站等措施,为鸟类提供清洁的栖息地和补给站。
法治护航:织密鸟类保护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二十八条、三十一条明确禁止猎捕、杀害、出售、购买、利用、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充分利用每年“爱鸟周”等重要节点,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宣讲、制作精美法治宣传手册,公开曝光全国非法捕猎典型案例、普及爱鸟法律规范,形成法律震慑。同时,加强与市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执法管理联系机制,确保法律条款转化为生态保护实效。
全民参与:投身爱鸟护鸟行动
严守法律红线。不猎捕、杀害、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鸟类,不使用捕鸟网、毒饵等工具。
共建栖息家园。不破坏鸟类栖息地,不随意丢弃垃圾污染水域,参与植树护绿为鸟类留“食源地”。
文明观鸟护鸟。保持50米以上观察距离,禁用闪光灯、无人机干扰育雏,发现受伤鸟类和盗猎行为及时联系83969919。
抵制非法交易。不购买、食用野生鸟类制品,不参与非法运输、寄递。
传播生态理念。参与“爱鸟周”活动,分享保护知识至社交平台,带动亲友共护“蓝天精灵”。
守护生态美景,让云龙湖永驻鸟语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