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旅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 云龙湖风景区船只翻新改造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内;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 30 万元
3.3、招标范围:船只翻新工程(约131个船只)
3.4要求工期:约 25 日历天;
3.5、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6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5.2、徐州市二类汽车维修以上资质,投标人在徐州市区具有不小于1000平方米维修场地,5名以上维修技师(具备行业从业资格证)。
5.3、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
5.3.1 玻璃钢一般船舶生产企业III类及以上,具备生产玻璃钢船舶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包括主体厂房、放样间(含放样台)、成型车间和贮存仓库等四类。
5.3.2 具有不小于500平方米维修生产场地。
5.3.3具备以下计量器具:
1)度类计量器具:钢卷尺、直尺、内外径千分尺、游标卡尺;
2)力学类计量器具:磅秤、天平;
3)容积类计量器具:量杯;
4)环境测量类计量器具:温度计、湿度计;
5)机电装配所需的计量器具:厚薄规;
6)电气类计量器具:万用表、兆欧表。
5.3.4 Ⅲ类玻璃钢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主管相关工作五年以上;无初级职称的,应主管相关工作七年以上。
5.3.5 Ⅲ类玻璃钢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应至少具备下列技术人员:
1)船体助理工程师(或技师)1人;
2)轮机助理工程师(或技师)1人;
3)电气助理工程师(或技师)1人或以上。
5.3.6 Ⅲ类玻璃钢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应至少配备2名检验人员,其中船体专业检验人员1名、轮机和电气专业检验人员可由1人担任。
5.3.7 Ⅲ类玻璃钢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应至少配备的技术工人:
1)玻璃钢普通手糊工4名;
2)焊工1名;
3)电工1名;
4)各个工种的技术工人应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6、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可以参加投标;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持本公司开户许可证原件至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加报名;联系人:闫会计 联系电话0516-83905381
开户行:工行铜山支行,
账 号:1106022109200003876,
开户名: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仟元,
7.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室退还。
7.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第二个工作日退还。
8、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6月9日至 2015年6月10日。
9、请投标申请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5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 2:00- 5:00分到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州市和平路64号帝都大厦26楼)报名,逾期将被拒绝报名资格。
10、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7)办公生产场所房屋使用证明(房证或租赁证明);
(8)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的相关职称、从业资格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9)其它,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
以上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
11、评标办法: 本工程单因素评估法。
12、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38号
联系人:崔主任 电话:18118575999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和平路64号帝都大厦26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6-83905011
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