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民健身意识的不断提升,近年来泰山周边群众自发在泰山山道沿途锻炼、毁树搭建健身器等现象屡禁不止。为此,泉山森林公园多次发布通告,呼吁市民主动拆除擅自搭建的健身器材,但收效甚微。
2015年1月16日,《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获省人大批准,自5月1日起正式生效,为景区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基础。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泉山森林公园组织力量在山林主要出入口通过展板、条幅等形式对《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并在私自搭建较为集中处张贴通告,要求市民将其自行拆除。对于未能在截止日期内自行拆除的器材设备,泉山森林公园组织了二十余名护林员进行强制拆除。总体上,拆除工作得到了大多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并得以顺利完成,从根本上解决了泰山困扰多年的管理难题。
去年以来,泉山森林公园还联合徐州市体育局,在泰山山顶相继安装了双杠、单杠、云梯等十余种、共计34套健身器材。不仅规范了泰山健身器材的安装配置,有利于保护泰山生态环境,美化泰山山林环境,还有效保证了市民健身游览需求,引导市民文明健身。